常政办发(1998)10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等5个部门制订的《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日
种类 规格 砍伐或摧残死亡(元/株) 移植或损伤(元/株)
落叶乔木 胸径3cm以下 80 30-50 3-5cm 120 50-80 6-10cm 300 120-180 11-15cm 450 180-240 16-20cm 600 240-360 20cm以上 每增加1cm增加40元 每增加1cm增加30元
落叶灌木 高度50cm以下 150 50-100 51-100cm 300 100-160 101-150cm 400 160-240 151-200cm 500 240-300 201-250cm 600 300-360 250cm以上 每增加1cm增加9元 每增加1cm增加6元
落叶球形树木 蓬径30cm以下 100 50-80 31-50cm 200 80-120 50-100cm 350 120-180 101-150cm 450 180-270 150cm以上 每增加1cm增加9元 每增加1cm增加6元
落叶花木 冠径50cm以下 300 120-180 51-100cm 500 180-280 101-150cm 700 280-380 151-200cm 950 380-570 200cm以上 每增加1cm增加8元 每增加1cm增加13元
种类 损坏类别 单 位 赔偿标准(元) 其他
草坪 平方米 20-50 地皮植物 平方米 30-90 绿篱 米 100-300 竹 根 10-30 绿化护栏 米 100-300 护树架 根 50-100 花台 平方米 100-300 攀折花木 1枝条 2-10 树上刻字打钉 个 20-50 树上拉钢筋 根 100 花木上晾晒物品 件 2-20
绿地占用
长期占用 1300元/平方米(一次性) 临时占用 2元/平方米(按日计算)
说明:
一、树木规格乔木按离地面高1.2米计算。
二、行道树和干道的绿化带、公园、游园内的树木、花草按上述标准的3倍计收;常绿树按落叶树标准加倍计收赔偿费;名贵树木、古树名木和有纪念意义的树木由市园林绿化部门根据其价值,确定赔偿。
三、经济树木,参照当地当年同类经济树木年产值3倍确定赔偿。
四、占用绿地内的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按赔偿标准另行计算。
五、各所辖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六、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1993年9月1 日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绿化委员会、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制定的《关于印发调整修订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赔偿标准 的通知》同时废止。
常州市绿化委员会 常州市建设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物价局 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