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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通知 常体发〔201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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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体发〔201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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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 阳光体育交流比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大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结合《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第三届小学生阳光体育交流比赛暨2011年常州市校园足球阳光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1年10月28-30日。 二、参加对象 1、各小学均可报名参赛,参赛学生必须是该校在籍在读学生;
2、运动员必须是 三、竞赛办法及名次录取 1、篮球、排球、足球交流赛均设小学男子组、女子组; 2、篮球、排球项目增设乙组比赛,年龄为2001-2002年; 3、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赛制,如6队或6队以下参赛进行单循环;如7队或7队以上参赛进行分组循环,决赛时各组取1、2名进行交叉赛,决赛取前6名,不足6队参赛,按实际队数录取。 四、会议安排
1、篮球、排球、足球比赛领队会议时间分别为
2、篮球、排球、足球比赛抽签会议时间分别为 五、参赛要求 1、已挂牌的体育特色学校必须参加相关项目的比赛,否则予以摘牌处理; 2、各辖市区必须要保证有1支队伍分别参加两项目乙组男女组别的比赛。 六、健康证明及保险 1、各参赛队需保证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 2、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并在报名时提供一份保单复印件。 七、报名方式
请各参赛学校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于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篮球、排球、足球特色学校名单
主题词:体育 比赛 通知
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共印:12份
篮球、排球、足球项目特色学校名单
足球特色学校:溧阳市南渡中心小学、溧阳市天目湖实验学校、新北区孝都小学、雕庄小学、横林实验小学、夏溪小学、先行小学、丁堰小学、金城镇中心小学、金坛河滨小学、溧阳文化小学、湖塘桥中心小学。
篮球特色学校:金坛儒林中心小学、金坛岸头实验学校、溧阳南门街小学、平陵小学、戴埠中心小学、河口小学、社渚中心小学、大溪小学、上黄小学、南渡中心小学、新华实验小学、泰山小学、北郊小学、中山路小学、礼嘉中心小学、庙桥小学、奔牛实验小学、湖塘桥实验小学。
排球特色学校:常州二实小、指前中心小学、后阳小学、岸头实验学校、溧阳新昌小学、溧阳别桥小学、武进星辰实验学校、薛家中心小学、罗溪中心小学、小河小学、丽华小学、清凉小学、南夏墅小学、鸣凰小学、前黄实验学校、西林实验学校、常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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