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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暨第四届“百校”羽毛球大赛的通知 常体发〔201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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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体育局 文件 常州市教育局
常体发〔201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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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生 羽毛球比赛暨第四届“百校” 羽毛球大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文广体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2011李宁杯中国羽毛球大师赛”将于9月13-18日在常州举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生羽毛球项目发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学校课余训练,提高运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7月20-23日在常州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举行“2011李宁杯中国羽毛球大师赛”系列活动之一——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暨第四届“百校”羽毛球大赛。各辖市、区体育、教育主管部门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基层学校组队参赛。凡市级羽毛球特色学校必须参加,否则予以摘牌处理。
附件:1.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暨第四届 “百校”羽毛球大赛竞赛规程 2.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暨第四届“百校”羽毛球大赛报名表 3.常州市羽毛球项目特色学校名单
二 〇 一 一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主题词:体育 比赛 通知 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共印:30份
附件1: 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暨 第四届“百校”羽毛球大赛竞赛规程
本次比赛是为了促进我市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办好中国羽毛球大师赛,在全市青少年中推广和普及羽毛球运动,打造常州城市新名片,由中国羽毛球协会、中国羽毛球大师赛组委会联合主办、由常州市体育局、常州教育局承办的大师赛系列活动之一,由各基层学校组队参赛。 一、比赛时间:2011年7月20-23日 二、比赛地点:常州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三、参赛单位: 各辖市区基层学校,其中羽毛球特色学校及准备申报羽毛球特色的学校必须参加。 四、竞赛分组: (一)小学组:98年后生 98-99年,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00年,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01年,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02年,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03年后,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二)初中组:95年后生 95-96年,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97年后,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三)高中组: 91年后,设男女单打。 各学校如在各年龄组运动员配备不够可采取小打大办法,须在报名表中备注,如02年运动员可参加01年组的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视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办法。 (三)单打比赛采取21分每球得分制,除决前八名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其余比赛均为一局定胜负。 (四)团体比赛采取三场两胜制,每场比赛采取21分制,一局定胜负。 (五)各基层学校限报一队参赛,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每队可报男、女各4人。 (六)团体由三场比赛组成,出场顺序为单打、双打、单打,其中参加两场单打比赛的运动员只能有一人参加双打比赛。 (七)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六、参赛资格: (一)办理参赛证时间、地点:7月13-15日,常州市军体校二楼会议室。 (二)已入库的运动员凭学籍卡、户口簿(或身份证)办理参赛证。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各自基层学校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资格问题则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及成绩。 七、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名次录取: 1、辖市区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小学、初中、高中前六名,按各地基层学校小学、初中、高中获得名次的单项得分累计计算; 2、基层学校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小学、初中、高中前六名,按各学校男、女运动员在各项目比赛中的名次得分累计计算; 3、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依此按获金牌多这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按获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不足6队,则以高限录取。 4、分别男女单打、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参赛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按高限计分。 (二)奖励: 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均有机会获得大师赛门票及相关物质奖励。 八、报名:各基层学校于 九、健康证明及保险: 参赛运动员必须保证身体健康,各学校自行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十、比赛用球:羽翔D3。 十一、裁判长:王宏彪。 十二、有关会议: (一)抽签会议: (二)领队会议: (三)届时请各单位领队准时参加。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暨 第四届“百校”羽毛球大赛报名表 单 位: 领 队: 教 练:
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附件3: 常州市羽毛球项目特色学校名单
小学:天目湖小学、国英小学、横林实验小学、戚区东方小学、湖塘花园小学。 中学:戚墅堰实验中学、北郊中学、田家炳中学、勤业中学、翠竹中学、同济中学、市实验初中、新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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