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举办篮球等16个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常体发[2011]24号 |
|||||||||||||||||||||||||||||||||||||||||||||||||||||||||||||||||||||||||||||||||||||||||||||||
关于举办篮球等16个项目裁判员 业务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体育局下发《关于举办篮球等16个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市裁判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裁判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为推荐报考晋升国家级作准备,经研究决定,2011年省体育局将举办篮球、摔跤、排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拳击、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跳水、击剑、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自行车等16个项目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省体育局注册的上述项目一级裁判员。 二、报名条件 (一)执裁经历:须具有国家一级裁判证书,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执裁工作经验; (二)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即 (三)学历: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省专业队退役运动员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以上); (四)外语:具有一定专项外语基础; (五)篮球、排球项目要求报名人员,男子身高不低于 三、考核内容 理论考试(笔试),内容包括本项目规则、裁判法、专项外语。实践考核视项目另行通知。 四、考核安排 各项目裁判员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经费 参加考核人员须交纳资料费150元,食宿费、差旅费由各派出单位解决(食宿费共200元/人),不足费用由我局承担。 六、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初审和报名工作,于 附件:江苏省裁判员业务提高培训班报名表
二○
主题词:裁判员 培训 通知 常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共印:30份
江苏省晋升一级裁判员考核报名表 报考项目: 所属地区:
注:照片为二寸正面近期彩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