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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鸿靓健身俱乐部杯”健美、健身小姐大赛的通知 | |||||||||
常体发〔2007〕17号 关于举办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 “鸿靓健身俱乐部杯”健美、健身小姐大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各区教育文体局: 为迎接2008年奥运盛会,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大力推进“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普及健身健美知识,提高健美运动水平,选拔优秀运动员。经研究,决定举办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鸿靓健身俱乐部杯”健美、健身小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7年4月21-22日 二、地点:常州市横林中学体育馆 三、大赛项目:举行健美、健身小姐及俱乐部会员风采三项大赛。 请各单位积极准备,推荐组织本地健身、健美爱好者参赛。 附件:1、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鸿靓健身俱乐部杯”健美、健身小姐大赛竞赛规程; 2、比赛报名表。 附件1: 2007年常州市“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 “鸿靓健身俱乐部杯”健美、健身小姐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常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武进区体育局、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常州市鸿靓健身俱乐部 四、参赛单位:常州市所辖各市(区)健身俱乐部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健美 1、男子组: 2、女子组: 3、男、女全场冠军。 (二)健身小姐 1、A组(身高 2、B组(身高 (三)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 1.会员风采:男女各三人,混合编队; 2.教练风采:男女各两人,混合编队。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运动员资格:参赛运动员原则上须为常州市户籍,如非常州市户籍的俱乐部教练参赛,须在常州工作并出示相关证明; (三)健美 (四)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会员风采项目要求两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上,其余参赛人员年龄不限; (五)本次比赛为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健美比赛常州选拔赛,不参加本次比赛,将不得代表常州市参加江苏省全民健身运动会。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健美竞赛规则裁判法》。 (二)进行不公开的预赛和半决赛。 (三)设立特别奖 1、健美设“最佳表演”、“最佳动作配乐”、“进步最快”、男子“最佳小腿肌”、女子“最佳腹肌”; 2、健身小姐设“健美形体”、“最佳表演”、“最佳形象”奖; 3、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设“最佳会员风采奖”、“最佳教练员风采奖”、“最佳教练员才艺奖”。 (四)竞赛服装 1、健美比赛男子穿单色三角裤,女子穿单色比基尼; 2、健身小姐比赛分项目按以下要求着装: (1)形体比赛女子穿比基尼泳装,高跟( (2)特长表演可佩戴或使用安全道具。禁止运动员在特长表演中做任何丢抛服装、道具的动作。 3、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要求参赛人员穿着与比赛表演风格相符的服装。 (五)表演时间 1、健美单项比赛自由造型为60秒; 2、健身小姐特长表演为90-120秒; 3、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表演时间为120秒。 (六)团体成绩 1、参赛运动员在10人以上的队计团体成绩; 2、全场冠军不计入团体成绩; 3、报名后未参赛者,每一人扣团体总分5分,扣完为止; 4、为了杜绝服用违禁药物现象,大会组委会有权禁止涉嫌服用违禁药物的运动员参赛; 5、计算办法:根据各代表队所参加单项名次计算团体总分(第1名计7分、第二名计5分、第三名计4分…第六名计1分),总分多者,团体名次列前;总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二)全场冠军男、女各录取1名,给予奖励; (三)团体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四)特别奖各项各评选1名; (五)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俱乐部会员风采大赛录取前三名进行奖励; (七)各单项前二名,将组成常州市健美集训队参加省赛。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参加单位按规程规定的报名表逐栏工整填写(一式两份)盖章后,分别寄到常州市体育局群体处(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10楼,邮编:213022,电话:5683015)和常州市鸿靓健身俱乐部(常州市横林镇顺通路,邮编:213000,联系人:许英杰,电话:8721234),报名截止日期为 2、参赛运动员每人自备2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制作参赛证用),背面填写单位、姓名和报名表同时寄到常州市鸿靓健身俱乐部。 (二)报到 1、时间: 2、地点、电话:常州市横林镇鸿苑宾馆;0519-8721234。 (三)离会: 十一、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聘。 十二、其它: (一)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报到时,运动员须缴纳报名费每人50元; (三)冠企业名称的队,需在报名的同时向承办单位交纳广告宣传费300元(含秩序册,成绩册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在报到时交纳宣传费的单位,承办单位只能保证企业名称在成绩册中出现; (四)报到时交验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健康证明。 十三、禁用药物保证书:各参赛队报到时交本次比赛的《参赛保证书》,保证没有使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保证书须由领队、教练和运动员本人签字。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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