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5x/2006-00001
主题分类:体育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体育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体发[2006]42号
产生日期:2006-07-10
发布机构:体育局、610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04-2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举办常州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
关于举办常州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的通知

常体发[2006]42号

文件

中共常州市委610办公室

 

常体发〔200642

 

 

关于举办常州市四种健身气功

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体育局,各区教育文体局,各辖市、区委610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推广四种健身气功活动,有效防止各类有害气功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危害,根据省体育局、省委610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四种健身气功推广工作的意见》(苏体群[2006]28号)和《关于举办江苏省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的通知》(苏体群[2006]43号)精神,经研究,定于9月上旬举办2006年常州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学习练健身气功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二、展示内容

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四种健身气功(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

三、参加单位和人数

(一)以在江苏省体育局注册的健身气功站点为参加单位,每单位参加展示活动总人数不少于22人(男、女均可),其中领队2人(由各辖市区体育局、教育文体局和各辖市区委610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教练员1人(由队员兼任)。

(二)每单位须参加易筋经、五禽戏、六字诀、八段锦等四种健身气功,每种健身气功参加展示人数为10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7月中旬):召开健身气功展示推广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7月中旬—8月中旬):辖市区开展四种健身气功培训活动;

第三阶段(8月下旬):辖市区开展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

第四阶段(9月上旬):全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

五、评比奖励

本次展示活动设优秀表演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择优选派队伍参加全省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

(一)优秀表演奖:完成全部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展示人员服装款式统一,队形动作整齐划一、音乐动作配合协调优美。

(二)优秀组织奖:根据参加全市健身气功展示效果(70分)和由本地展示活动组织程度(30分)两部分综合评定。

请各辖市、区将本地组织健身气功展示有关材料于200692日前上报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活动通知、活动照片(活动场地全景、主席台全景、每项展示活动等)以及工作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健身气功展示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深入基层指导,落实有关经费,千方百计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建立预警方案,真正提高活动组织程度,确保健身气功展示活动圆满成功。

(二)要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活动场地布置要体现隆重热烈、文明和谐的氛围。活动的宣传口号为:开展全民健身,构建和谐社会;提高身体素质,建设小康社会;弘扬传统文化,习练健身气功;全民健身,利国利民;崇尚科学,文明练功。

(三)参加展示活动的人员须为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的群众。要精心选拔展示队伍,积极创新展示形式,努力提高展示质量。展示可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既可以在综合性活动上作为一个项目进行表演,也可以组织四种健身气功专项交流展示,还可以与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相结合,举行健身气功巡回展示、健身气功社区行、健身气功乡镇行等活动。

(四)请各辖市、区健身气功站点认真填写《常州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展示队伍简介(300字左右)一起于92日前上报市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全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评比标准

2、常州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报名表

 

 

 

〇 〇 六 年 七 月 十 日

 

 

附件1

 

全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评比标准

 

本次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由全市健身气功展示和地方健身气功展示两部分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全市集中展示部分(70%

(一)技术动作(4分)

1、动作规范,节奏准确,连贯流畅,舒缓圆活,全套动作与演示音乐完全吻合得满分,若不符合上述规范,根据轻重程度,酌情扣分,最多扣分不超过0.2分。

2、出现手型、步型、身型、口型等动作和动作线路与规范要求不符者,根据轻重程度,每人次扣0.1-0.3分,3人次以上相同不符的扣0.5分;

3、遗忘造成动作停顿、节奏混乱、缺少动作者,每人次扣0.1-0.3分;

4、动作和动作线路与规定标准轻微差异、严重不符、完全相反者,每人次扣0.1-0.3分;

5、失去平衡造成身体晃动、动作提前或滞后完成、移动及倒地者,每人次扣0.1-0.3分。

(二)动作整齐划一(4分)

1、参加展示活动每种功法的人数为10人,超过或少于10人,扣0.1-0.3分;

2、按规程规定着装。凡与要求不符者,每人扣0.1分;

3、动作整齐,协调一致。凡与要求不符者,每人次扣0.1分;

4、动作与音乐配合一致。凡与要求不符者,每人次扣0.1分;

5、进退场队列整齐,步调一致,凡与要求不符者,每人次扣0.1分;

(三)呼吸自然(1分)

细匀深长,腹式呼吸。出现呼吸与动作节奏不符,明显气喘或屏息者,每人次扣0.1分。

(四)意念集中(1分)

神态自然,精神贯注,思想专一。凡出现精力不集中,东张西望者,每人次扣0.1分。

二、地方集中展示部分(30%

(一)组织辖市、区健身气功展示活动(8分)

1、辖市区领导出席展示活动(2分);

2、辖市区体育局、辖市区委610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展示活动(2分);

3、参加展示活动人数(4分)。每个站点20人以下得1分,20-50人得2分,50-100人得3分,100人以上得4分。

(二)新闻宣传(2分)

健身气功展示活动在新闻媒体刊登新闻、消息、图片、专访等。

附件2

常州市四种健身气功展示活动报名表

单位(盖章)

序号

 

性别

     

备注

 

 

 

 

 

 

 

 

 

 

 

 

 

 

 

 

 

 

 

 

 

 

 

 

 

 

 

 

 

 

 

 

 

 

 

 

 

 

 

 

 

 

 

 

 

 

 

 

 

 

 

 

 

 

 

 

 

 

 

 

 

 

 

 

 

 

 

 

 

 

 

领队(2 人)                联系电话:               

 

教练员(1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