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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局关于进行体育竞赛裁判员登记注册的通知 常体发[2006]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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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体发〔2006〕32号 市体育局关于进行体育竞赛裁判员 登记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和省体育局《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省体育局关于进行体育竞赛裁判员登记注册的通知》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裁判员登记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市体育局负责审查本地区国际级、国家级、国家一、二级裁判员信息和汇总工作。 二、注册时间: 三、注册步骤 各单位将所辖自愿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国家一、二级裁判员,按裁判员注册登记表(可在江苏省体育局网站下载,网址:)的内容分级别认真填写(二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我局竞赛管理中心。 四、注册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向所辖裁判员宣传本次登记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尽量使符合条件的裁判员都进行登记注册。 (二)参加登记注册的裁判员必须符合《江苏省体育竞赛裁判员注册实施细则(试行)》中所规定的要求。 (三)各单位要通过本次裁判员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对所辖裁判员的管理,建立健全裁判员的管理制度。 五、本次裁判员注册完毕后,我局将建立常州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对裁判员队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裁判员的培训、晋升和选聘程序,并公布注册裁判员名单,请广大裁判员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凡在体育竞赛中使用未注册裁判员参加竞赛执裁的单位和协会,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选调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六、本次登记注册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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