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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1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常统发〔20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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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统计局: 2011年度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目标,在维护统计秩序,加强统计管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作出了成绩。根据《2011年度辖市、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常统发〔2011〕71号]文件精神,通过对各辖市(区)统计局法制工作量化考核,武进区统计局(91分)、溧阳市统计局(90分)、钟楼区统计局(89分)得分领先,被评为2011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特此通报表彰。 希各地认真总结、学习先进,为全面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统计法制 表彰 决定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2012年1月6印发 共印1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