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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0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常统发〔20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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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统计局: 2010年度我市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目标,在维护统计秩序,加强统计管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作出了成绩。根据《2010年度辖市、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常统发〔2010〕67号]文件精神,通过对各辖市(区)统计局法制工作量化考核,武进区统计局(95.5分)、钟楼区统计局(94分)、金坛市统计局(93.5分)得分领先,被评为2010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特此通报表彰。 希各地认真总结、学习先进,为全面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表彰 统计法制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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