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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增核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正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 | |||||||||
常编办〔2008〕65号 关于同意增核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正科级领导职数的批复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增核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职位的请示》(常机管党〔2008〕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增核你局机关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用于配备中共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增核后,你局机关科级领导职数为16名,其中:正科级8名、副科级8名。 特此批复。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领导职数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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