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971/2007-00003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机关事务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机管[2007]27号
产生日期:2007-08-01
发布机构: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3-1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明确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上网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印发《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常机管[2007]27号

常机管〔200727

 

关于印发《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

安全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由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是向外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的政府部门网站,通过Internet及时报道常州市机关后勤动态。为了规范网站的管理,现将《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应急管理制度》、《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上网信息管理制度》三项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七年八月一日

 

 

 

 

 

 

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

第二条  “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的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确保畅通”的原则。

第三条  “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的信息管理工作,由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对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扎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服务。

第四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  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是“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 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电子邮件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六条  上网信息发布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网站上网信息管理制度》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

第八条  严禁在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九条  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站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必须遵循此制度,认真做好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处理,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应立即报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泄密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二OO七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

第二条  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由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局办公室负责整个网站的应急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构筑局计算机网络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协调各处室的计算机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计算机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技术支持;

(二)为常州机关后勤网站提供不间断的安全应急服务;

(三)对已造成的计算机安全事故进行灾难恢复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组织和协调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标准的制订工作;

(五)建立常州机关后勤网站安全应急处理的信息发布与技术支持平台,提供各种计算机病毒和黑客入侵的预警信息和技术防范措施;

(六)为常州机关后勤网站提供安全咨询服务;

第三条  防病毒、防黑客攻击技术措施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络进行破坏活动,保护互联网络和电子公告服务的信息安全的需要。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方案,消除病毒感染和扩散的隐患,配备或指定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控制专职管理人员;

(二)配置经公安机关认定合格的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具,经常进行病毒检测和清除;

(三)确保物理网络安全,防范因为物理介质、信号辐射等造成的安全风险。

(四)制订系统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漏洞扫描软件扫描系统漏洞,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端口。

(五)制订口令管理制度,防止系统口令泄露和被暴力破解。

(六)制订系统补丁的管理制度,确定系统补丁的更新、安装、发布措施,及时堵住系统漏洞。

(七)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八)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防病毒教育。

第四条  由局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对网站进行实时监测,当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出现以下所列情况之一时,应确认已达到应急情况标准,并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网站无法访问。

(二)网站服务器控制权限被接管。

(三)网站内容被恶意篡改。

(四)上级确定的其他紧急情况。

当网站处于应急状态时,第一受领人应立即向市信息中心、网站开发商通报,组织采取暂停网站应用、恢复备份系统、发布应急通告、进行监管值班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要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第五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二OO七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上网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发布信息、公文、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以下简称上网信息)的管理,确保上网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合法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是常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外宣传、展示机关后勤形象、服务大众的窗口。作为政府信息化工作的一项内容,“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建设纳入市政府各部门的网站绩效考核体系,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应切实提高对“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建设的认识,按照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的上报。

第三条  上网信息发布人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煽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三)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的。

(四)涉及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

(五)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

(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七)其他不宜公开的。

第四条  各处室(单位)上报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完整,已发布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和局办公室联系,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删除。以下政务信息应在“常州市机关后勤”网站上公布,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一)各处室(单位)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各处室(单位)的机构设置及职责。

(三)各处室(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申请的条件、程序、期限,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及数据电子服务方式。

(四)各处室(单位)按规定需要发布的通告、公示、通知等信息。

(五)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投诉方式。

(六)其它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第五条  各处室(单位)应制订信息上报程序、内部审核、登记制度,明确分管领导、承办人和具体责任人员,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和更新维护工作,不断提高上网信息质量。上网信息实行分块负责的原则,因处室(单位)原因,造成信息发布迟报、漏报、错报、引起泄密或其他重大事故的,根据规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每年年终局将按照《关于做好常州机关后勤网站信息工作的意见》(常机管〔200531号)和《关于对机关后勤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的意见》(常机管〔200715号)对各信息上报处室(单位)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第七条  本制度自二OO七年八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