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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置常州市中心管理处的批复 常编【2006】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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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置常州市行政中心管理处的批复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常机管〔2006〕9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设置常州市行政中心管理处,内部设置办公室、物业管理科、设备管理科、综合服务科。常州市行政中心管理处主要职责:承担市行政中心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各有关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组织管理、协调、考核,完成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接此批复后,请在一个月内到市事业单位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