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常民宗准许字〔2009〕第 3 号 常民宗准许字〔2009〕第 3 号 |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民宗准许字〔2009〕第 3 号 溧阳市佛教协会: 你(单位)申请设立溧阳市弥陀寺 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范围:组织举办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的捐赠;经销宗教用品、宗教艺术品和宗教出版物;依法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许可期限: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