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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党政领导等分工的决定 常行审党 [2004]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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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04年10月27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中心”党政领导等分工如下: 顾全栋同志负责“中心”的常务工作。 杨德超同志负责党工委工作,分管监察室,督查处。 施 绮同志负责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协调处。 马小平同志负责工会、宣传工作,协助杨德超同志做好党工委日常工作。 2004年11月1日 主题词:领导 分工 决定 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