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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工作计划 常行审党 [200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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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铸诚信形象、迎十运盛会”活动的通知》和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的意见》精神,弘扬新时期常州市民精神,展现窗口工作人员的新形象,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诚信建设水平,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以诚信建设、服务经济为核心,以便民高效、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着力提高“中心”行政服务效能,使诚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努力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1、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以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为诚信建设做出表率。党、团、工会组织要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在诚信建设活动中率先垂范、带好头,紧紧围绕诚信建设这个主题,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诚信建设深入人心。同时,还要把诚信建设与文明单位和学习型机关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一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事关服务对象的所有审批服务项目、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应知事项,都须在显著位置进行公布。二是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合理简化办事环节,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公正的服务。三是对并联审批的事项,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诚信配合和协调,严格执行并联审批制度。四是对实施告知承诺制设立的企业,相关部门要按照常政发[2003]191号文件的要求,不得在告知事项之外,附加任何条件,干预企业的正常设立活动,要促进企业快速设立,抢抓商机,加强事后监管,指导和帮助企业尽快投入运行。五是对重大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六是认真抓好行政许可证件集中年检年审的组织实施。只有这样政府部门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把我们的政府打造诚信政府。 3、建章立制,加强诚信基础建设。一是制订诚信守则,严守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修养,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二是推行诚信服务。在日常服务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一、二、三、四、五”。 “一次告知”,即:一次性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办理某一审批事项所需的各种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两个坚持”,即: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按程序办事。“三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干部群众一样尊重,早来晚来一样耐心。“四个不”,即“不感情用事,不推诿扯皮,不人为设置障碍,不吃、拿、卡、要。“五个办”,即:办件快速办,承诺件提前办,联办件协同办,上报件负责办,难办件创造条件办。三是建立诚信工作档案。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诚信考核评价体系,量化对工作人员的诚信评估标准,建立窗口工作人员诚信档案。 三、有关措施 1、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党员教育和管理的力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诚信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工会、共青团组织也要密切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组织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共同推进“中心”的诚信建设;“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参与自觉投身到诚信建设活动中去。 2、围绕诚信服务,建立健全诚信监督机制。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中心巡视,接受他们的检查监督;组 织参与开展市民评议机关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聘请诚信监督员,发放服务质量反馈卡,组织诚信服务问卷调查,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和市民代表座谈等,接受社会多方监督;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效能监督和社会传媒的舆论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不断增强“中心”的诚信管理和诚信服务水平。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加强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贵在坚持,重在养成。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须把建设目标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贯穿到工作实践中去。要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力争通过诚信建设活动在“中心”形成重诚信、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塑造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 中共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 2004年4月10日 主题词:行政审批 诚信 计划 抄送:市文明办 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党工委 2004年4月10日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