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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度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和争做优秀党员活动的意见 | |||||||||
各党支部: 遵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为扎实有效地搞好“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塑好形象”的宗旨,促进和推动“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望各党支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年终,党工委将组织检查考评,评选年度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并予以表彰。 2003年1月23日 附:(1)《先进党支部考核表》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主题词:党建 活动 意见 抄送:市委办公室、组织部 中共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 2003年1月23日 共印60份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加强学习,在政治上、思想上自觉地与党组织一致; 2、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活动; 4、讲党性原则,团结同志,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熟悉精通本职业务,服务规范; 6、廉洁自律,无违纪违规现象; 7、年度考核优秀或曾获本年度考核优秀; 8、经民主评议为合格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