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修改办证管理信息系统审批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53/2003-00016
主题分类: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数据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行审[2003]12号
产生日期:2003-04-02
发布机构: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03-12-3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根据办证信息管理系统审批项目的“五公开”内容进行修改
关于修改办证管理信息系统审批项目的通知

常行审[2003]12号

 

各窗口、处室:

为将二轮审改成果进一步落到实处,“中心”已开始对办证管理信息系统审批项目的“五公开”内容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管理信息系统审批项目修改的内容。

办证管理信息系统审批项目修改严格按照二轮审改已确定的压缩承诺时间、削减审批项目的要求及各窗口单位调整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的要求进行。具体修改内容以各窗口填报的服务指南为准。

二、修改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说明。

1、承诺时间的修改。承诺时间一经修改,新受理的审批事项按新的承诺时间计时;修改前已受理的事项不受影响。

2、审批项目的削减。在二轮审改中明确取消的审批项目,自51日起从办件系统中删除。

3、审批项目名称修改。凡涉及审批项目名称修改的,“中心”对新的项目名称赋予新的编码,视同新增项目。自修改之日起,按新的项目名称、新编码受理审批事项。为确保已受理未办结的审批事项不受影响,原项目名称、原编码自61日起停用(只能用于历史数据的查询), 20041月份从办件系统中删除。

三、请各窗口校对办证管理信息系统中已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络中心联系。

 

 

                                OO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