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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 |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使用及管理情况已经审计部门审计,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二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情况 2011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40.5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9.33%,同比增长25.26%。其中市区归集27.19亿元,武进归集7.37亿元,金坛归集2.51亿元,溧阳归集3.50亿元。全市共向职工个人结付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2.20亿元,结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已全部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本金。 2011年全市共审批同意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1.69亿元,占全年归集额的53.48%。其中市区职工提取15.13亿元,武进职工提取3.41亿元,金坛职工提取1.43亿元,溧阳职工提取1.73亿元。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110.34亿元,比年初净增18.87亿元,其中市区为73.00亿元,武进为18.83亿元,金坛为7.82亿元,溧阳为10.69亿元。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2011年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1272户28.63亿元,比计划增长14.52%,同比增长19.59%,其中市区放贷7218户18.33亿元,武进放贷2127户5.49亿元,金坛放贷946户2.31亿元,溧阳放贷981户2.50亿元。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达100.39亿元,占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为90.98%,其中市区为66.86亿元,个贷比例达91.59%,武进为16.93亿元,个贷比例达89.91%,金坛为7.64亿元,个贷比例达97.70%,溧阳为8.96亿元,个贷比例达83.82%。全市住房公积金国债投资余额为300万元。 2011年全市实现增值收益1.1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3.36%,增值收益率为1.11%。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416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到5.28%,当年提供全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8261万元,累计提供总额达到3.54亿元。 三、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调控决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健全制度推进目标责任体系,使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相继列入了有关辖市(区)、镇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并成为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重点类考核项目。加强与各综合部门企业信息共享,建立重点企业信息库,全年发函联系企业7300家,走访企业400多家,为2000多家企业开展政策培训,向全市44万多职工发放了政策宣传手册和对账单,积极帮助300多人次的投诉职工维护权益。全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557家,新增缴存人数首次超过11万人。 加强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支持。全面贯彻上级关于差异化贷款政策调控要求,对职工首套自住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推出“保底数、增额度、延年限”三项支持措施。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优势充分发挥,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户中首套房贷款申请达到89%,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连续第三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对职工的民生保障资金投入达到50亿元,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居全省第二。 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满意度。中心在继续做好午间延时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工作的同时,新开办了周六便民服务、网上服务厅和短信服务平台等便民新举措,全年利用工作日午间延时与周末加班接待职工超过6000人次,网上服务厅在开通的4个月内企业点击率达到21万人次,短信平台为职工发送信息6万多人次,968891服务电话答复政策咨询5.86万条,住房公积金网站回复各类咨询5200余条。 主动实行内外双重监督。在内审防控方面,中心扩大内审对象,加大稽查频率,组织开展了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的各类抽检5600笔,成本费用支出专项审计和托收汇缴业务等专项审计7次,提出12项审计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外部监督方面,在中心的主动密切配合下,顺利实施了市审计局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联网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及时完成了后续改进。 特此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