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索 引 号:467286401/2008-00016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公积金[2008]23号
产生日期:2008-09-19
发布机构:市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08-09-1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十五条措施
关于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常公积金[2008]23号

 

 

各部门: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当前的困难和矛盾,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服务企业、支持企业提出十五条措施,请贯彻执行。

一、放宽贷款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工作,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适当放宽贷款政策。

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18万元提高至24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2、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申请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40%降低为30%。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及90㎡以下的小户型住房首付比例降为20%

3、取消对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申请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要老贷款已经还清的,新贷款额度与首次贷款相同。

4、开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凡在我市购买住房但在外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只要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市职工同等的政策优惠;同时在部分村镇试行自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5、实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在提前还清商业性贷款的前提下,允许其转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竞争发展

在服务零收费的基础上,继续减少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等业务产生的相关费用。

6、试行同城托收业务。从服务缴存企业、方便企业办事、减少转账费用出发,四季度试行住房公积金同城托收业务,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扣划,节省企业人力物力。

7、免收异地转移费用。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除免收一切费用外,所有汇费均由管理中心承担。

三、预防用工风险,支持企业规范发展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帮助企业依法办事,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8、积极化解劳资纠纷。妥善处理好职工与企业在住房公积金建缴等方面的纠纷,建立协调机制,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以调为主,行政执法相辅,创建和谐用工环境。

9、支持企业规范用工。本着帮助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的原则,对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不罚,以教育宣传、限期整改为主;对首次违法行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下限罚;对严重违法、侵害职工权益、影响住房保障及社会稳定的予以重罚。

四、改进窗口服务,支持企业和谐发展

企业职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为使职工安心地为企业服务,继续加强窗口优质服务:

10、提高窗口服务效率。住房公积金所有窗口业务要做到即办即批,当时办结,特殊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中午休息时间安排专人值班;同时开通住房公积金预约服务,为企业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便利。

11、开通客户服务中心。10月份起,开辟“968891服务专线,为职工群众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咨询、缴存贷款查询、电话咨询、政策解读等专线服务功能。

12、充分发挥网站功能。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网站对外服务体系,提供表格下载、公积金查询等服务功能;全面实施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回复住房公积金网网上咨询、主任信箱和名师工作室各类问题,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完毕。

13、加强行风监督工作。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窗口及各部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改进服务态度,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五、帮助企业转变观念,支持企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在服务企业的同时,转变企业用工观念,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培育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意识,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14、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企业全面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塑造企业诚信品牌,促进企业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发展转变。

15、主动上门提供服务。主动为企业送政策上门,通过信函、电话和上门提供帮助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精细化服务;开展企业汇缴方案的设计工作,为企业提供最佳选择,节省企业人力物力;同时通过住房公积金汇缴方案的合理设计,帮助企业稳定队伍、留住人才,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