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开户
1、单位自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或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2、单位经办人携带《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由单位经办人填妥并加盖公章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或《常州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均一式两份)到中心指定网点办理职工帐户设立手续。
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