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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港桥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常文物〔2020〕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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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报批<港桥修缮设计方案>的请示》(武文体广旅〔2020〕36号)收悉。经专家书面审查、论证并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深入挖掘港桥历史文化内涵,丰富完善历次修缮信息。 (二)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细化修缮措施,最大限度保留港桥历史信息。 (三)加强港桥周边环境整治,形成与港桥风貌相符的文化景观。 三、具体方案由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 四、请你局加强工程管理,施工前完成开工备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定期开展项目检查,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文物遗存发现或重大工程变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另行报批。 此复。 常州市文物局 2020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