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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æ高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ä¿éšœæ ‡å‡†çš„通知 常民救[2012]3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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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民救〔2012〕3å· å¸¸è´¢ç¤¾ã€”2012〕25å·
关于æ高市区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ä¿éšœæ ‡å‡†çš„通知
å„区民政局ã€è´¢æ”¿å±€ï¼š ç»å¸‚政府批准,决定自 æ¦è¿›åŒºçš„城乡低ä¿æ ‡å‡†åŠæ–°åŒ—区的农æ‘低ä¿æ ‡å‡†ï¼Œç”±å½“地政府按照çœæ”¿åºœçš„低ä¿æ ‡å‡†å¢žé•¿æœºåˆ¶è¦æ±‚确定,并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二○
主题è¯ï¼šåŸŽä¹¡ 最低生活ä¿éšœ æ ‡å‡† 通知 抄é€ï¼šçœæ°‘政厅ã€çœè´¢æ”¿åŽ…ã€å¸‚委ã€å¸‚人大ã€å¸‚政府ã€å¸‚政å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å…±å°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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