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发〔2014〕2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管理工作的通知》(常人社〔2013〕306号)规定,经审核,确定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为我市市本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项目为“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应与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