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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安桥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的批复 | |||||||||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你局关于对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咸安桥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恢复性修缮的桥圈门在形式上适当简化,合理控制桥圈门的高度,桥圈门北侧可以加上桥名。 2.建议恢复桥东侧原有临水建筑。 3.保护原有重修碑和说明碑,进一步做好详细的社会调查,丰富历史信息。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传统工艺实施修缮工程,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常州市文物局 2018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