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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统计质量管理体系(2023)》的通知 常统发〔202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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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统计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局各处室、民调中心、市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统计质量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统计条例》和国家及省统计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常州统计工作实际,在对《常州市统计质量管理体系(2022)》版本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市统计局研究制定了《常州市统计质量管理体系(2023)》。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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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统计局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