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16年常州市水利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说明
索 引 号:014109867/2016-00010
主题分类: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财政预算 市水利局:部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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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2016-02-01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16-02-0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16年常州市水利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说明
2016年常州市水利局部门预算收支编制说明

一、 部门概况

常州市水利局是统一负责我市水利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与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以及全市水政监察执法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或参与编制全市主要江河、湖泊和流域(区域)综合治理规划,水资源保护、防洪、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项)规划,并监督实施;3、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4、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5、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6、主管全市江、河、湖、库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7、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8、拟订有关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9、编制、审查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10、负责市属水利工程、跨辖市区及具有控制性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11、主管全市农村水利工作;12、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工作;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强力推进城市水利建设。把保障城市防洪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安全作为2016年水利发展的重点,围绕防洪标准提升这一主题,全力主攻薄弱环节,加快完成澡港河东支、澡港河江边枢纽扩容等2015年度结转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南运河、龙游河、北塘河(城区段)、白荡河等城市河道清淤,改建大运河新闸、龙游河闸站等调度控制工程。会同武进区把防洪建设作为常州经济开发区成立后的一号基础设施工程来抓,全力推动大运河经开区段“四改三”、丁塘港二期丁堰段整治、南运河控制闸建设。尽快完成金坛区城市防洪龙山枢纽节点工程建设。针对市城市防洪大包围运北片和溧阳市、武进区城市防洪已建工程,按照2015年防御超历史特大洪涝灾害的实际情况,实施防洪标准复核和能力提升项目,拓展防洪保障范围,提升排涝动力标准,解决城区发展与防洪不相适应的问题。

2、精心组织重点工程建设。全力配合流域工程实施。新沟河及影响工程按照区划调整最终对接结果,强化区、镇责任落实,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新孟河金坛区先导段,力争2016年河道及干河桥梁工程结束。加快推进永安河工程建设。依托重点水利工程,加快区域性骨干河道的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2016年度新增完成40公里不达标圩堤加固加高,新建改造圩区排涝泵站61座。按照生态文明综合治理的要求,完成长荡湖退圩还湖实施方案编制,启动实施生态清淤以及农村河道综合治理试点。

3、扎实开展农村水利建设。为推动明年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出台了2016年农村水利建设意见,2016年计划完成农村水利建设投资达到6.5亿元。继续实施一市三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做好金坛、新北区三年整体验收准备,继续推进丘陵山区2-5万方塘坝达标建设,实施坝内清淤、坝体加固、设施配套,提高山区水源保障及安全度汛能力,建成达标塘坝30座。依据“十三五”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疏浚县乡河道111公里,整治村组河道135条,村庄河塘1068个。重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2015年底大中型灌区均应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专门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继续做好中央财政资金维修养护项目的报批、实施、审计、验收等工作。抓紧开展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项目报批,尽快启动实施。

4、持之以恒抓好防汛防旱工作。全面总结2015年抗击特大洪涝灾害的经验教训,强化居安思危意识,围绕“保一方平安”的要求,全面开展汛前检查,及早消除度汛隐患,提升防洪标准。进一步强化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和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完成市水利信息化一级平台建设,增加会商环境接入量和汛情信息量,推进县区及重点乡镇防汛物资集中储备建设,提升洪涝、干旱、台风、水污染等突发性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科学调度全市水利工程,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满足全市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要。

5、着力强化河湖与水利工程管理。突出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河道管理“河长制”;二是不断深化湖泊管理机制;三是突出强化河湖空间用途管控;四是大力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继续推进水管单位达标创建和水利风景区创建。开展市河泵站及部分城市防洪节点社会化管护,加大财政购买水利公共服务探索力度。要突出河道、圩堤、闸站等水利工程“三位一体”管理,河道管护要进一步提高标准,泵站、圩堤管护切实扩大覆盖程度,田间工程管护深化模式创新,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继续深化“水美乡村”“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建设,推进贫困移民脱贫解困和移民增收帮扶工作,切实改善城乡水利、水环境条件。

6、突出抓好水资源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以落实节水管理制度为着力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实行用水效率控制,以用水大户为抓手,加强用水户终端控制,落实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型企业、社区、学校等节水型载体创建。继续推动水生态文明试点、水务一体化改革等水资源管理创新工作,不断深化水行政审批改革,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要切实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取水许可和规费征收,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开展水资源综合监测和河湖健康评估。强化水功能区监管,继续推进集中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大长江魏村取水口水源地专项整治推进力度,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管理,对重要污染源、排放量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入河排污巡查、监控常态化。

7、努力深化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强化规划管理,着力抓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城市防洪规划修编、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和中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强化水行政综合执法管理,加强执法巡查,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管理,落实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等效补偿制度,从严控制河湖水域占用。继续深化水利两项改革试点,指导推进金坛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法治水利和创新河湖管护机制试点县建设。切实创新建管模式,大力推进代建制、PPP和小型工程集中组建项目法人等建设形式。按照省政府及市政府的要求,全力推动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的开展,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溧阳市、新北区两个省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要按照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到2017年,全市基本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共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基本建设处(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工程管理处、财务审计处、农村水利处(水土保持办公室)、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市水利局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计9户。除行政本级1户外,事业单位8户。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为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户,为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常州市河道湖泊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户,为常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常州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常州市水资源监测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市级水利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紧紧围绕市水利部门确定的“十三五”规划新目标,进一步加大专项支出的整合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奠定扎实基础。一是厉行节约,从严编制预算;二是做好预算编报的基础性工作,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积极整合专项支出预算,优化资金使用方向;四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五是加强对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相关数据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财预〔2016〕2号)确定数据填列,说明如下:

(一)水利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6021.95万元。

(1)财政拨款5401.77万元。主要为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上年结余资金620.18万元。

2.支出预算5996.14万元。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

1、社会保障和就业347.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132.4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事务5093.22万元,指水利系统人员经费、单位日常运转及开展水利专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23.1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

①基本支出3522.8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2331.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6.23万元。

②项目支出2473.28万元: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经常运转项目支出、专项项目支出以及其他项目支出安排数。主要用于完成区域性及特定公共管理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包括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专项业务支出。

(二)水利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2016年度收入预算总计6021.9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4701.77万元,专项收入(水资源费)70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资金620.18万元 。

(三)水利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2016年度支出预算总计599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2.86万元,项目支出2473.28万元。

(四)水利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01.77万元,支出537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2.86万元,项目支出1853.1万元。

(五)水利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5401.77万元。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详见附表。

(六)水利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3522.86万元,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详见附表。

(七)水利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5375.96万元。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详见附表。 

(九)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为3522.86万元。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详见附表。 

(十)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数365.09万元。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详见附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一)水利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本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164.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16.16万元,会议费39.66万元,培训费86.72万元。较2015年部门预算数相比,减少30.2万元,下降比例为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7万元,下降100%,主要为2016年度未安排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万元,下降29%,主要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压缩车辆费用;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基本持平;会议费减少16.59万元,下降29%,主要为严控会议规模、人数与标准,致会议费支出预算大幅下降;培训费增加1.41万元,增长2%,主要为培训人数有所增加。 

(十二)水利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2016年度采购预算590.5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66.51万元,服务类采购120万元,分散采购189万元,部门集中采购215万元。采购品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名称填写。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利局系统2016年收入总额25717.95万元,除上述部门预算收入6021.95万元,还包括部门专项资金17176万元,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资金2520万元。

(一)部门专项资金1717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区域性及特定公共管理任务及水利事业发展目标,包括十个大项、39个子项。十项内容具体为:1、农村水利4600万元;2、水利规划前期180万元;3、省市重点工程建设6701万元;4、主城区易淹易涝地区排水设施改造1530万元;5、河湖水域管理1650万元;6、防汛应急能力建设800万元;7、水利工程岁修及管理1280万元;8、城市防洪工程运行管护250万元;9、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165万元;10、水利综合执法培训20万元。

(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资金2520万元。根据年度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内容,结合水利部门承担的管理责任、范围、任务确定。其中,泵站运行经费300万元;市级泵站联动换水补助经费330万元;调水同步监测费20万元;市管河道保洁经费550万元;市管河道运行经费970万元;防洪大包围(运北片调水经费和排涝经费152万元;防洪大包围工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经费138万元,防洪大包围工程安保、环境保护等经费60万元。

附: 2016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