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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常州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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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广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促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命名孙丹丹等99人为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深入开展传习传播活动,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为全市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