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常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政策指导、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拟定相关政策规划。 (二)围绕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外事工作决策的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本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 (四)统筹安排并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出访和国内外事活动事项。 (五)负责接待来本市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有关外国人来访事宜。指导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的礼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参观单位的建设工作。 (六)承担本市与外国有关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业务联系和交涉工作,归口管理本市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驻华领事机构、国际组织的交往活动。审核、报批在本市举办的国际会议。 (七)负责本市因公出国(境)事项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或审批相关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宜,承担本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证照申办业务。负责本市人员申办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商务卡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 (八)承办本市对外交往事务,归口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其他单位结好与交往事宜。承担审核、报批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等管理事项。 (九)指导有关部门管理来本市的外国人工作,依法保障来本市外国人的合法权益。负责海外领事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要涉外事件和案件。协调指导本市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涉外应急事务处理。 (十)负责本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 (十一)接待和管理来本市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指导本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和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本市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出国来华和行政服务处、涉外管理处、亚洲地区处、美洲与大洋洲地区处、欧洲与非洲地区处、港澳与友协事务处。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翻译中心和常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二)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本级、常州市翻译中心。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常州市外事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紧紧围绕“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和“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要求,大力弘扬“勇争一流、耻为第二”的常州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拓宽对外交往渠道,深化对外交流合作,认真落实全方位开放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在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和常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常州外事系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推进外事工作体制改革。为加强对全市外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决定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并于4月18日召开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常州市外事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中共常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常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并围绕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2019年度常州市外事重点工作安排、因公出访计划和国际友好城市发展计划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以更宽广视野、更高目标要求、更有力的举措服务全局,结合常州高质量发展新目标,进一步统筹全市外事工作,8月3日,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通过并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强统筹外事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时代全市外事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组织领导等相关要求。 二是突出重点,服务开放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国家发展战略机遇,服务好中央对外大局。全年市区外办共接待外宾 224批1767人次,其中外国驻华使领馆团组24批118人次,友城友协团组45批425人次,港澳团组25批604人次,经贸团组77批252人次。接待阿富汗、伊朗、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阿塞拜疆等6个国家外交官组成伊斯坦布尔进程“一带一路”参访团,第二批越共高级干部考察团,几内亚政府代表团,第四期老挝高级干部研修班代表团等重要外宾,受到外交部、中联部等部门的书面表扬。发挥外事部门服务功能,保障好重大经贸活动。围绕第十四届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世界工业和能源互联网博览会、2019中国常州科技经贸洽谈会等重要活动,以及全市境外系列引资引智活动,做好外宾邀请、宣传策划、团组报批和翻译保障等,服务好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人才招引。发挥外事部门优势,支持对外合作园区发展。根据中以常州创新园、中德创新园区、中瑞产业园、苏澳合作园区等对外合作园区发展规划,举办第二届中国·以色列医疗科技产业高峰论坛,常州经贸代表团赴德国、瑞士开展经贸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创新合作,全力推进一批外资高科技项目落户。组织常州荣誉市民、港澳知名人士参加第二届江苏发展大会暨首届全球苏商大会。围绕苏澳合作园区建设,持续发力推进合作,常州代表团赴澳门参加第五届中国周边国家“市长参访计划”,邀请澳门工商界社团负责人代表团、澳门企业家代表团来常考察园区,举办“苏澳合作园区项目合作对接会”。主动对接中葡论坛(澳门)常设秘书处、葡语国家城市联盟等组织机构,参加“中国与葡语国家企业经贸合作洽谈会”“澳门平台·对接中葡—省市和企业推介会”等活动,推介苏澳合作园区。 三是拓宽渠道,推动对外务实合作。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驻华机构交往。应邀赴上海参加德国、新加坡、智利、巴西、泰国等13个国家驻沪总领馆举办的各类专题活动,拜访日本、越南、老挝、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驻沪总领馆和巴西中国经济贸易促进会、美国伊州、美国阿肯色州中国代表处等机构。举办“常州市与各国驻沪总领馆新春交流会”,美国、俄罗斯、德国、荷兰、瑞士等40个国家的17位总领事、23位副总领事出席交流会。邀请相关国家驻沪总领馆官员和机构负责人来常,举办“常州企业—美国各州驻华代表处对接交流会”“中国常州—泰国、越南、老挝经贸投资与旅游促进说明会 ” “阿根廷常州文化活动日” 等活动,邀请日本驻沪总领馆官员出席中日(金坛)产业园规划建设研讨会。助推企业“走出去”。组织环保企业参加伊州环保企业商务交流会,举办“中国(江苏)中东欧经贸合作论坛”,引导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经贸合作。持续深化港澳地区交流合作。邀请澳门工商社团国情教育协会代表团等来访,举办“活力澳门推广周·江苏常州”大型综合展览活动,围绕两地会展业、旅游业、葡语国家产品商贸等领域开展一系列经贸对接活动,展览期间共吸引超8万人次入场观展洽谈,促成苏澳双方12项合作协议和意向。承办“江苏大闸蟹澳门推介会—长荡湖专场”活动,副省长郭元强及澳门工商界120余人参加。围绕澳门回归20周年,邀请澳门特区青少年“新时代同心行”学习参访团150余人到常学习参访,策划庆祝澳门回归20周年大型新闻报道“千里牵手、常澳同行”活动。 四是深化交往,开展多领域交流。优化友城布局。根据年度计划,稳步推进国际友城发展,常州市与澳大利亚温德姆市、以色列内坦亚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溧阳市与乌克兰特鲁斯卡韦茨市,金坛区与日本筑上町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获批,目前我市在六大洲25个国家共缔结国际友好城市53个,其中市本级29个,辖市(区)24个。深化人文交流。在罗马尼亚阿拉德市举办“常州日”活动,作为庆祝中罗建交70周年地方交流活动之一,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姜瑜参加活动并致辞。在美国罗克福德市政厅举办常州市推介会,庆祝两市结好20周年。邀请荷兰蒂尔堡市代表团来苏参加“江苏—荷兰北布拉邦省结好25周年”庆祝活动,副市长陈正春受邀出席“江苏—荷兰北布拉邦省市长圆桌对话会”。邀请俄罗斯友城参加第二届“友城绘”江苏省青少年国际绘画颁奖典礼,举办中国常州与俄罗斯纳霍德卡两市青少年网球友谊赛,组织作品参加日本所泽市儿童绘画作品展、高规市国际交流摄影展。扩大民间对外交往。推动所泽市美术联盟工艺部、常州荆溪玉陶艺术馆、常州市国际交流中心签署中日友城陶艺文化交流会合作框架协议。先后组织“双城记”市民团访问土耳其、以色列、德国、俄罗斯等国友城,持续打造对外交流品牌,讲好常州故事。组织民间艺术团赴德国、法国开展艺术交流,并参加法国阿格诺第60届国际民舞民乐艺术节。全力支持教育国际合作。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在缅甸设立分校,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印度尼西亚“常州机电—德龙印尼学院”开展教学与培训,常州大学和以色列理工学院共同举办在常大学生创客项目展演活动。 五是加强统筹,优化涉外服务管理。深化外事为民服务。持续开展“三进三送三提高”活动,走访调研合作园区、外资企业、海归人才和荣誉市民等,了解企业涉外需求。全年共举办APEC商务旅行卡推介会7场,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199人次,目前我市共有2207人次获卡,人数位居全省第四。全年核发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单》2172人次,核查应邀来华人员1156人次。市翻译中心、市国际交流中心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涉外活动,围绕涉外翻译、因私签证、人事代理、团组出访以及民间交流等方面提供涉外服务保障。提升涉外管理水平。建立常州市海外领保工作机制,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外国驻沪总领馆、海外华人华侨团体的日常联系,聘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律师,妥善处理涉外事(案)件,维护了良好的涉外环境。加强外宣与外媒管理。与市外宣办合作举办“2019中德媒体看常州”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印度、英国、马来西亚、奥地利、德国等外媒记者采访接待工作。优化涉外服务环境。开展第17批荣誉市民评授工作,累计授予136名外籍人士“常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积极做好荣誉市民的宣传报道和礼遇工作。举办“龙城中国年—2019在常境外人士迎新春联谊活动” “我爱常州—外国留学生汉语演讲大赛”,组织在常境外人士参加“悦动江苏 结谊五洲—在江苏外国人定向越野大赛”“品味江苏·淹城文武状元大赛”“我爱常州”文化沙龙等活动。进一步修订《港澳学生在常就读中考加分身份认定程序》并列入《中共常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目录,简化办理程序。 六是严把政策,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全力保障境外系列经贸招商活动、特色园区推介、科技创新、企业“走出去”等重点任务,从严审批因公出国(境)任务,保障重点团组出访。全年审批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319批1025人次,拒批、调整24批52人次,办理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803人次,办理签证、签注766人次。全面落实省委巡视常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印发《关于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管理的通知》,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计划和预算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推出短信服务,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单位领取任务批件或复函。 七是提升效能,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狠抓推动落实,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仔细查摆存在问题、从严从实落实整改。期间开展了爱国主义学习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进事迹、“党员义工365”等活动,主题教育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加强与市委编办工作对接,按时完成外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方案重新核定工作,完成职务职级并行套改工作。注重外事干部教育培训。邀请常州大学丁恒龙教授开展反腐倡廉宣讲,邀请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主任王睿倩教授作《宪法修改与依宪治国》的讲座,选送2名干部参加全国友协组织的人文交流专题培训班,选送6批12人次干部参加外事干部相关培训班,组织开展APEC商务卡申办业务知识培训班7期,举办“英语沙龙”活动6场,不断提高外事干部综合能力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常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1+3”专项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组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职责清单,推动机关作风有效提升,市外办机关被评为常州市文明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外办窗口被评为文明窗口。
第二部分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384.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54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384.1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84.11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14.5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 与上年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 与上年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与上年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与上年数相同。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数相同。 (二)支出总计1384.1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7.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1.43 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调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77万元,增加3.5%。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待遇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1.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4万元,增加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63.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住房改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5.80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38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84.1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138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71万元,占94.3%;项目支出79.4万元,占5.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84.1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54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384.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54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8.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5.78万元,支出决算为94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调整增加。 2.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9.40万元,支出决算为7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待遇调整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03万元,支出决算为3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1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6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4.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2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4.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54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8.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与住房改革支出调整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4.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2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4.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9.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9.84万元,完成预算的129.7%,比上年决算增加7.5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因公出国(境)人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因公出国(境)任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7个,累计7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其中:完成预算的13%,比上年决算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公务接待人次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了公务接待规定、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2万元,接待72批次,227人次,主要为接待来访办事人员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 0人次。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与上年决算相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基本利用行政中心内部会议室,未发生其他会议活动支出。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46个,参加会议817人次。主要为召开部门工作会议。 本部门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52.7%,比上年决算减少9.5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压缩了外出培训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培训支出。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个,组织培训245人次。主要为培训相关业务人员。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05万元,比2018年减少6.36万元,降低7.1%。主要原因是部门办公费用厉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