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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8〕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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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项目的请示》(常文广新〔2018〕1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统筹整合和利用各类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常州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前台应用程序、后台管理系统、数字资源库、互联网服务渠道等。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8-320400-65-01-35434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