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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审计局对2012-2014年度直管公房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 |||||||||
2015第2号(总第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常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4月25日,对常州市2012年至2014年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常州市直管公房由市房管局负责管理,具体管理有两种模式:下属市直属房产管理处直接管理和委托区房管局管理。至2014年底常州市现有直管公房2667户,面积151058.37㎡。2012年至2014年市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总计5701.59万元,支出总计5901. 94万元(主要用于维修)。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区房管部门逐步规范对直管公房的管理。在公房资产清理、加强租金收缴、公房维修管理等方面做了许多有效工作。制订了《常州市直属房产管理处房产经营管理规程》来规范直管公房各个环节的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做到了业务流程制度化、租金调研科学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客户服务人性化。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资产登记存在错误、部分档案资料缺失。经审核市房管局提供的至2014年底委托区管理的清册中公房面积与区提供的清册面积有差异;存在个别住宅,在清册中无登记,或有登记的住宅,审计实地查看时却无法找寻;经抽查天宁区房管局管理的12户直管公房档案,8户档案无法查寻。 (二)直属房产管理处尚有直管公房出租和拆迁收益未上缴财政。 (三)转租现象较为普遍。经审核发现,目前共有240户直属公房被转租。 (四)部分公房维修未经政府采购。经抽查,2013年至2014年,天宁区房管局在确定维修施工单位时未进行政府采购。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立健全直管公房政策法规体系。废止不适应现行公房管理的制度文件,切实搞好基础数据清理普查,建立准确、全面、科学的直管公房基础数据库以及反映动态的租赁档案;严肃查处和纠正擅自转租行为,全面实行公开招租,使国有房产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理顺管理模式。市房管局应切实加强对下属职能部门的管理、考核和监督,应进一步研究新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由现行的委托管理逐步推向市场化管理的路径,并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房管部门高度重视,召集相关处室、单位进行研究,并对委托管理直管公房的区房管局、相关单位召开了公房管理工作会议,共同梳理直管公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统一的整改意见,出台《关于常州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所有发现的问题都得到了整改。
常州市审计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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