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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OTA营销奖补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0〕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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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常州市支持文旅发展促进旅游消费的八项措施》(常办发〔2020〕14号),面向全网OTA平台,激励平台开发、推广、销售常州二日游及以上度假线路产品,经研究,决定对OTA平台营销实施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活动时间:9月1日-12月31日 2.奖补原则: (1)OTA平台须针对常州市的旅游资源,设计常规类、主题类、定制类二日游及以上线路产品,三类线路产品总数不少于15条; (2)常州二日游及以上度假线路产品中必须包含在常一晚酒店住宿、两个常州A级收费景区,且在常住宿酒店与收费景区不能同属于一个旅游集团,客单价必须300元/人以上。 (3)对活动期间内销售常州二日游及以上度假线路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OTA给予奖补; (4)订单人员仅限非常州户籍人员且免票人数不超过10%; (5)住宿酒店必须保存与公安联网的住宿资料,以便结束后核查。 以上5项为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1)OTA平台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所有订单详情等相关资料,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无误后,根据OTA平台销售业绩情况分等级进行奖励。 (2)奖励额度:对活动期内销售业绩第一名的给予80万元奖励,销售业绩第二名的给予50万元奖励,销售业绩第三名的给予30万元奖励,其余符合条件的平台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 特此通知。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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