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职〔2013〕43号
市各有关单位:
经审核,同意确认下列人员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技术
资格名称
证书号码
1
陈小艳
江苏常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2013020468
2
刘俊
常州佳讯光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013020469
3
刘红玉
常州旭荣针织印染有限公司
2013020470
4
韩文君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3020471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