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指导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1〕47号 |
|||||||||
人民检察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指导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检发〔2021〕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和支持市场主体的职能作用,推动不起诉制度改革和企业合规管理,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指导平台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平台建设、九大功能模块、后台管理模块、基础设施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8万元,资金来源为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代码:2106-320400-04-04-765039)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