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明确常州市第十五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3-0024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发改委:行政事业性收费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3〕410号
产生日期:2023-12-25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3-12-2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供电部门应按要求优化用电服务,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关于明确常州市第十五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的通知

常发改〔2023〕410号

新北区经发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局《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44号)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公司《关于贯彻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常发改﹝2021﹞77号)文件的要求,为落实我市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政策,经新北区经发局、供电公司初审和市级联合会审,现将我市第十五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审定情况予以发文明确,具体详见附件《常州市第十五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供电部门应按要求优化用电服务,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附件:常州市第十五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


附件

 

常州市第十五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审定表

 

比例审定

用电单位

用电户号

初加工用电比例

上一年度电量(kwh

原电价类别

原电压等级

常州市麦利达面粉有限公司

3203603787905

40%

180742

工商业

用电

10kV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常州供电公司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