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交通改善一期-运河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8-00038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8〕33号
产生日期:2018-03-20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8-03-2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2018年交通改善一期-运河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交通改善一期-运河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8〕33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2018年交通改善一期-运河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建〔2018〕3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市民交通出行条件,消除潜在交通安全隐患,满足沿线居民出行安全需要,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实施2018年交通改善一期-运河路交通安全提升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运河路(连江桥-龙江中路)南侧沿河路段及棕榈路平陵大桥东西引道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

1、运河路(连江桥-龙江中路)局部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对现状不满足要求的防护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包括设置A级波形防撞护栏1800米。

2、榈路平陵大桥东西引道段,中央隔离设施改造提升。主要包括拆除水泥隔离墩825米,设置B级组合型波形防撞护栏825米。

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8万元,其他费用30万元,基本预备费1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落实节能和环保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项目编码:2018-320400-48-01-312376)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