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00号令)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22〕81号)等文件要求,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审核,现将我市审核通过的2022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如下:
附件:常州市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统计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