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索 引 号:MB1681397/2021-00267
主题分类:工商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市市场监管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1-12-31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12-3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

二、年报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经常州市各级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三、年报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年报路径: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址:http://js.gsxt.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报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报。

五、法律责任: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