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经信党〔2015〕20号
委各直属单位、各处(科)室: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志洪
副 组 长:洪 军、李旌巍、章 礼
成 员:潘仁贤、张志强、林型新、杨 军、刘小平、严德群、薛庆林、宋正杰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洪军、李旌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