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社职(2016)33号
市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经审核,同意常州市档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常州市金坛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史晓仙等7人已具备馆员任职资格,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凌燕等15人已具备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名单附后)。
上述人员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自2016年10月31日起算。
附件:2016年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