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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常州市临床药师规范化药学查房活动的通知 常卫医〔2014〕1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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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卫生局、各二级以上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临床药学工作发展,规范我市各级医院临床药师药学查房模式,加强不同单位间临床药师学习交流,提高临床药师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常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医疗机构临床药师工作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常卫医〔2014〕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分阶段开展临床药师规范化药学查房活动,现就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第一阶段: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14年6月25日9:00-9:30,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五号楼(行政楼)五楼小会议室集中报到、分组。 9:30-11:30,进入病区,参观规范化药学查房过程。 13:30-16:30,专家点评规范化药学查房,集中讨论提问。 二、活动对象 常州市二级以上医院临床药师。 三、活动开展方式 由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专职临床药师,在所在专科病区(抗感染、心血管、内分泌)挑选2-3个合适病例,开展药学查房;上海、南京、苏州卫生部临床药师师资培训基地的临床药学专家现场对上述药学查房活动进行点评,促进我市药学查房科学、合理、规范开展;二级以上医院临床药师现场参观学习上述查房及点评活动。 四、实施步骤 1、了解病情:要求临床药师查房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事先掌握患者病情,熟悉患者基本情况。 2、审核医嘱:要求临床药师查看患者病历,分析用药合理性,对用药不合理处提出药物治疗的意见或建议。 3、床旁查房:要求通过与患者交流,能够追踪、监护患者药物治疗过程,并在查房中回答患者用药问题,进行用药教育。 4、问题反馈:要求根据床旁和患者交流情况,将所发现问题与医生护士进行沟通。 5、讨论总结:根据药学查房情况,专家点评互动,总结药学查房情况,纠正不足,提出指导性意见等。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活动结束后,今年三季度将再选择1-2家医院开展上述活动。 第三阶段: 在总结查房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在四季度经各医院临床药师共同讨论后,制定常州市药学查房规范。2015年起,我局将组织对二级以上医院临床药师药学查房规范化程度进行评比考核。 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请各二级以上医院将参加第一阶段临床药师规范化药学查房活动的临床药师名单填写并在6月19日前报常州市卫生局。联系人:王斌,电话:85682566。 常州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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