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索 引 号:014109760/2023-0012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卫健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产生日期:2023-07-19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3-07-2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一、监督电话

0519-12345 

二、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