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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乡村振兴局 常州市民宗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常财农〔202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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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民宗局:
为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扎实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加快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35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省级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发展。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坚持把支持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关键措施,你区2022年省以上衔接资金直接用于支持产业的比重应不低于55%。 二、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38号),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省级衔接资金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本次下达为指导性任务,你区可在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内统筹用于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要以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为平台,统筹整合各级衔接资金,明确实施主体集中开展建设,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模式、路径。 三、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和衔接资 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年底前支出进度达100%(除质保金外)。省财政厅将在7月、10月和12月对全省衔接资金支出情况进行调度并视情通报。你区要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时录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督平台,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要求,及时做好数据维护和执行监控,确保与实际业务保持一致。 四、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选取,乡村振兴和民宗部门分别组织本行业开展项目库建设,推动项目库共建共享。要严格把控项目入库质量,做实做细项目入库审核,确保资金到位后可以立即启动。要夯实项目施工准备,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后,要抓紧抓好建设工作,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实施工作跟踪督促和质量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按规定公告公示。 你区要加快制定大专项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备案。资金具体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执行。 附件: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乡村振兴局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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