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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 |||||||||
各处室,委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我委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予以公布。
请承办处室依据目录内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的主要程序,推进工作落实,其他相关处室依各自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附件: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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