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核定201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5)109号 |
|||||||||
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4〕256号)精神以及2015年培训补贴预算安排和2014年培训取证人数,核定201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如下: 一、调节系数 1.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1; 2.高级工一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1; 3.高级工二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0.8; 4.高级工三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调节系数为0.6; 二、高级工分类 根据高级工各职业(工种)培训成本及紧缺程度,将各职业(工种)分为三大类别,实行按类别补贴(详见附件)。 三、其他 1.职业(技工)院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高级工培训的职业(工种)不在公布的类别目录内的,根据该职业(工种)培训成本及紧缺程度,参照相近类别职业(工种)给予补贴。 2.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开展的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训,按照同一类别职业(工种)培训补贴金额的50%给予补贴。 附件:常州市高级工职业(工种)类别目录(查看附件请点击)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5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