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州市芬芳越剧团册登记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672/2015-00025
主题分类:社团管理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民政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民管[2015]23号
产生日期:2015-06-23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7-1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经审核,同意成立“常州市芬芳越剧团”,并予以社会团体法人注册登记
关于同意常州市芬芳越剧团册登记的批复

常民管[2015]23号

常州市芬芳越剧团(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市芬芳越剧团的申请》收悉。为了更好地做好越剧的研究、推广工作,弘扬先进文化,经审核,同意“常州市芬芳越剧团”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苏常030383)。

    希你团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繁荣我市文化事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常州市民政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