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54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28号
产生日期:2013-03-01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3-03-0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13年重点工程>的通知》(常发〔2013〕2号)要求,原则同意申报的2013年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行服〔2013〕28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2013年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城管〔201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13年重点工程>的通知》(常发〔2013〕2号)要求,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2013年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该工程主要整治范围为龙江路高架、长江路节点及市区主要道路节点、晋陵南路(劳动西路-花园街)两侧和延陵西路、延陵中路、局前街、南大街、北大街、广化街、化龙巷、公园路、晋陵中路、和平北路、关河中路、关河西路、劳动西路、怀德北路、通江南路等15条道路,主要建设内容为:临街建筑外立面出新、围墙出新及绿化、店招店牌改造提升等。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299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深化项目调研,细化整治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