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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 | ||||||||||||||||||||||||||||||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规〔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核查,以下家庭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条件,决定取消下列家庭(详见附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附件: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8日 附件: 常州市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单位同意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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