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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工商局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常工商个企〔2018〕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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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市安委办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常安办〔2018〕44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附件:《市安委办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常安办〔2018〕44号)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