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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示 (2024年第2号) | |||||||||
经与公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部分已经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详见附件)的使用性质已发生变更,不再为“预约出租客运”,已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网约车车辆条件。我局拟注销上述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止。公示期内,请附件中所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所有人主动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3楼交通窗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0519-86907201)。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或未提出异议的,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注销后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拟注销清单(2024年第2号)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