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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一层营业用房装修项目核准的批复 | |||||||||
江苏银行常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一层营业场所装修项目的请示》(苏银常发〔2013〕1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你行网点建设,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原则同意你行实施江苏银行常州怀德支行一层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二、该项目对你行位于劳动西路36号2幢一层营业用房进行装修,装修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功能及布局为对外营业大厅(含营业区、自助服务区、个人理财服务区等)和办公用房等。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4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行自筹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你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文件要求(苏银发〔2013〕69号),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争取工程尽早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9日 |